•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AI技术并非侵权“挡箭牌”!北京高院发布典型案例,明晰AI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
    首页>时政频道>要闻>正文

    AI技术并非侵权“挡箭牌”!北京高院发布典型案例,明晰AI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

    来源:{getone name="zzc/xinwenwang"/}2026-04-27 05:11:1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法�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发�件典型案例。

    据介绍,会议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重点产业精准保护、护航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前沿领域重点保护、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有序发展,依法规范数据竞争行为、合理平衡产业创新与权益保护,加强科技创新行为保护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其中的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模型侵犯著作权案中,2024𻂋月�𻂏月间,姚某某指使他人使用开源软件生成侵权图片,负责电商店铺销售运营。某电子商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某组织该公司使用姚某某等人提供的侵权图片制作拼图产品。李某、王某与姚某某合伙经营电商店铺,并分别负责管理客服、处理投诉等工作。

    经查,被告人共售出涉嫌侵权拼图产�余件,非法经营数额共�万余元。2024𻂍月,被害人张某发现本人原创插画作品被侵权后报案。案发后,罗某某赔偿张某经济损�万元,4名被告人的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共�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某电子商务公司、被告人罗某某等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有其他严重情节,被告单位𴗨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该电子商务公司被判处罚�万元,罗某某、姚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个月,并处罚񛈰万元,李某、王某分别被判处缓刑,并处罚񛈬.5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明晰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明确了AI技术并非侵权“挡箭牌”,以AI为工具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原创美术作品并牟利的行为,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清晰界定了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严厉打击了“盗图-AI加工-电商销售”的全链条侵权模式,有力震慑了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知识产权犯罪。

    据悉,2025年,北京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审�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审�件知识产权案件,判赔总额超񙷉.2亿元。

    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该《意见》围绕“强化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司法协同治理”“拓展知识产权司法工作维度”4方面共提�项具体举措。(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陈丹丹)

    [责编:{getone name="zzc/mingzi"/}]
    阅读剩余全文(